根据《松江区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办法(试行)》,1月29日,19名拟任县处级职务的领导干部参加了区纪委组织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这是新的制度颁布以来举行的首次考试。
处级干部任前进行廉政法规考试,是我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强廉政教育的一项新举措。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50个题目系从廉政法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党纪条规和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定、要求等。
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成绩将作为干部任用依据。成绩合格的,可以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的,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予提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