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违纪案件的管理,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日前,由区纪委审理法规室牵头,对全区23个重点有案单位2002-2005年度处理的案卷质量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细分成实体部分、程序部分和文书案卷归档三大环节和四十四项具体内容,逐一进行了检查和评分。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党纪政纪案件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基本达到了违纪案件处理符合“二十四字”要求,定性量纪准确,处理恰当,组卷材料规范、完整,卷本外观整洁,装订顺序正确。泖港镇、新浜镇、科技园区、五厍园区、叶榭镇等单位案卷质量在检查中名列前茅。
在检查中,也发现少数案卷材料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如:个别材料缺少签名,特别是在“处分决定”和“错误事实”上都需要有被处分人签名及日期。一些向司法机关摘录、复印的证明材料缺少公章和摘录人的签名及写明材料出处。少数案卷缺少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等。为此,审理法规室将督促有关单位积极整改,并适时回访。对未被安排参加本次案件质量互查的少数单位,还将采取逐一上门方式,进行个别抽查和指导。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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