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印发通知,针对2011年本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党纪、政纪案件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回访教育。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拓宽了案件质量检查范围。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办和结案的党政纪案件的基础上,增加了恢复党员权利案件、政纪解除处分案件和申诉复查案件,实现案件质量检查全覆盖。二是案件质量检查与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相结合。此次案件质量检查将同时检查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要求各单位在3月底之前完成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三是改进检查方法。从以往的简单评分,改为列出具体存在问题,便于被检查单位整改。 (审理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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