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党务公开的意见>实施意见》和我区《关于松江区党的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为切实推进区机关党工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制定以下实施方案。关于党的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党务公开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区级机关承担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责。在区级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对于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关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区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为我区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全面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准确把握深入开展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开展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深入开展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坚持把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松江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相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实行政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相结合。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需把握三项工作原则:
(一)深入开展党务公开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相结合,明确“走前头”的要求。按照机关党建工作要始终走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前头的总体要求,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也要走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前头。
(二)深入开展党务公开与机关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相结合,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机关党建工作的定位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机关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深入开展党务公开,认真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三)深入开展党务公开与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相结合,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党务公开要与班子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基层民主与监督、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积极性,集中智慧,激发活力,推动中心工作的完成。
三、明确深入开展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范围、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落实本部门党组有关工作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部署及执行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文化建设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及人员调整,换届选举,党组织书记培训,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机关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向党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并接受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比表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分工、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委员述职、接受评议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开展社会帮困、捐款、志愿服务及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情况。
7、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生活会意见整改,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列入《松江区机关党工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要及时主动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须经报松江区机关党工委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公开。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应当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工作程序实施。公开信息一般应经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审核批准后,由专门部门统一按照党务公开目录和有关制度要求实施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范围
根据内容的不同,党务公开的范围一般可分为三类:
1、党内公开。是指向所在单位的党员进行公开,根据内容的不同,可分别在党组织班子成员、党代表、全体党员等党内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
2、群众公开。是指向所在单位的党员及群众进行公开。
3、社会公开。是指向所在单位内、外的所有党员、群众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方式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单位实际,明确党务公开的主要方式和载体。党务公开的方式一般包括:
1、情况通报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等会议方式;
2、简报、通报等文件方式;
3、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屏等方式;
4、党建网站、局域网、设限平台等方式;
5、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方式。
党务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党务公开顺序应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五)党务公开的时限
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应根据内容的不同确定不同时限,确保公开效果。
1、长期公开。适用于内容相对固定的工作,如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党组织设置情况、工作程序等;
2、定期公开。适用于有一定周期的常规性工作,如年度工作计划等;
3、即时公开。适用于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四、建立健全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内事务例行公开制度,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在不同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员公开。党务公开内容要做到全面、真实、具体,突出重点;要把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以及党员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回应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在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实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可遵照组织原则,向所在党组织申请公开党内有关事项。
党员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项,原则上应由正式党员填写《党务公开申请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受理、登记和办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被申请党组织应在收到党员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党员申请的公开事项,可以公开且属于党务公开目录中公开事项的,应当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申请事项不在党务公开目录的,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向申请人公开。申请事项暂时不宜公开、不能公开或不属于本级党组织事务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及时归档,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
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是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是否具体到位;党务公开目录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公开制度是否严谨完备;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做到全面真实具体;公开方式是否灵活多样、便捷有效;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合理;公开范围是否适当合规;公开时限是否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迅速及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认真办理,及时反馈;有关台账资料是否齐全完整、便于查询等。
监督检查采取定期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自查由机关基层党组织自行开展,每半年至少一次,自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重点检查由上级党组织实施,每年至少检查一次。监督检查情况应及时向被检查党组织反馈,并按照公开目录实行公开。
(四)考核评价制度
考核评价工作要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实施。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应及时公开。检查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及机关党建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从党代表、普通党员、职工代表中聘请若干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听取其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意见征询表、领导接待、公布监督电话、开设网络信箱等多种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并落实整改。对因各种原因未予采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采纳情况应及时向党员反馈,结果可在相应的党务公开项目中进行公开,并认真登记,建立档案资料。
五、加强对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
1、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建立公开工作的保障制度,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区机关党工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和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由纪工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分类指导。认真分析把握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功能定位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特点和情况,切实增强分类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区机关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部门党组指导下,履行职责,健全制度,扎实推进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并领导下属党组织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3、加强宣传教育。要做好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开展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扩大群众对党务公开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党务公开的落实。
4、积极探索实践。要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注意研究解决党务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附件:
1、松江区机关党工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2、党务公开申请表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