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发[2009]18号、中纪发[2009]7号、沪纪[2009]59号文件精神, 从6月18日至10月15日,在全区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的范围是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小金库”治理内容请在“松江财政”门户网站“小金库”治理专栏中查阅。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按规定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人民币 10万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函举报。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321号松江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201600
举报电话:12388 57812387 57827782
松江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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