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区纠风办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部署清理活动。
本次清理工作主要在区政府及其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范围内开展。清理统计内容分为“拟撤销项目”和“拟保留项目”两个方面,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整个清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审核公示、建章立制四个阶段。目前,各有关单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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