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松江分局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国家税务局《税务系统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松江区税务局违反政风行风建设纪律规定处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违反政风行风建设纪律规定的7大类型、33种具体行为,包括违反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规定的行为;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影响行政效率,贻误工作的行为;影响服务质量,贻误工作的行为;作风懈怠、违反办税服务要求的行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的行为;违反廉政纪律、侵犯纳税人权益的行为。《办法》还指出了根据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应分别给予当事人的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以及同时给予的相应经济处罚,对所在部门负责人按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应领导责任。《办法》同时明确了实施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的职能部门,规范了有关工作程序。
该《办法》的制定和颁布执行,进一步规范了税务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了税务行政工作效率,严肃了工作纪律,有力促进了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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