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纠办、市纠风办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区纠风办结合本区实际,在全区部署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一是确定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对象。在市纠风办确定10个基层站(所、队)的基础上,本区增加了安监队等5个基层站所。按照用三年时间对基层站所普遍进行一次评议的要求,明确了三年工作计划。二是确定民主评议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办事、办事效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六个方面情况。三是确定评议的方法。此次评议基层站所由街镇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各街镇道聘请了评议代表,采取调查研究、组织社会测评、召开评议大会和督促整改工作等方法对基层站所进行民主评议。为了提高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工作质量,区纠风办还组织了6名长期从事政风行风工作的区政风行风监督员对15个镇(街道)聘请的评议代表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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