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洞泾镇司法所于2012年3月设立上海鑫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由鑫欣物业公司副总经理程方林担任调委会主任,委员由小区经理陈萍、苏兰、王慧莲、唐强担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居民增多,所引发的邻里矛盾和物业纠纷也随之增多。
近年来,居民住宅小区上下楼漏水、小区停车位、共用部位违法搭建、楼道乱堆物等物业纠纷长期困扰居民,很多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调委会设立后将主要负责辖区内一般性的物业纠纷进行调解,宣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自设立以来,先后受理5件物业纠纷,书面调解1件,口头调解4件。调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必然会致力于居民物业纠纷的处理,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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