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泾镇连续多年于年后开展上年度收入分配回头看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2年,成立5个专项检查组,由镇纪委委员及经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抽调党政办、党群办、纪委、经管中心、财政所等部门人员担任组员,对被检查单位实施财务检查,于7月中旬完成检查。 明确重点,突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全面调阅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各单位的会计账簿和相关资料,重点检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津补贴和福利发放情况、国内(市外)学习考察管理情况,公务、商务接待管理情况,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2021年居民区、镇属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情况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规定的情况。 有的放矢,与基层巡检无缝衔接。洞泾镇党委于2019-2020年对基层党支部开展过一次全覆盖巡检工作。此次检查,主要查看相关巡检完成以后的财务资料,一并检查2019年票据前置审核制度出台以后,相关财务报销手续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督促财务人员强化审核职责。 强调整改,与四责协同机制推进落实挂钩。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镇纪委抄送镇党政班子成员,并由班子成员带队到联系单位听取基层党支部年中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情况时,督促基层针对问题加强规范建设,一方面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担当,一方面加强基层党支部整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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