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贯彻落实《规定》工作分解成四个步骤,明确了各个步骤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一步骤是传达贯彻、学习宣传(6月18日-20日)。各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检查。通过多种形式将《规定》逐级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
第二步骤是对照《规定》自查自纠(6月21日-23日)。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照《规定》自我检查,填写报告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关)报告情况并坚决纠正。
第三步骤是督促整改、正式报告(6月23日-28日)。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督促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尽快向组织说清情况,争取从宽处理。
第四步骤是全面总结、迎接检查(6月29日-7月31日)。各单位全面总结贯彻落实《规定》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接受上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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