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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策划:年关,是“廉关”还是“敛关”?



        【信息时间:2007-01-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节日收受礼金大搞权钱交易的现象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春节”成了贪官“失贞”或滑向腐败深渊的的高危节日,不少贪官因此走上了断头台、不归路。

          这样的案例信手可拈:广东徐闻县原县委书记徐凤娟,在徐闻工作4年,4个春节都在徐闻度过。倒不是因为她能与民同庆,而是不愿错过发财机会:第一年收了3万,第二年收了15万,第三年收了20万,第四年收了18万;广东翁源县原县委书记黄福印,在任职的第一个春节,收礼收到大年三十晚的七点多钟,才驱车100多公里回到韶关家中吃团圆饭;海南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春节不收红包便感到手心发痒,往往一个春节下来,就有数十万元人民币的进账”……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春节腐败屡禁不绝、愈演愈烈?

        各家争鸣

        争鸣一:人情往来算不算受贿?

        一个落马贪官的百万“节礼”

          河南省西华县县委原书记栾蔚东,最近因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送上被告席。据检察机关调查,栾蔚东在任西华县县长、中共西华县委书记期间,涉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30多万元。其中仅中秋节和春节收受各乡镇、局委的“节礼”就达80多万元,如果再加上因病住院、外出开会、进修学习期间收到的慰问金,礼金总额将近140万元,占检察机关查明栾蔚东受贿总额的40%以上。

        五年“七品官”“节礼”近百万

          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记者发现,除了干部调整、承揽工程、协调工作等官员敛财的常规项目外,逢年过节的礼金成为栾蔚东受贿的大好时机。

        据介绍,栾蔚东1999年9月调西华县任县长,当年的中秋节,即开始大肆收受下属奉送的“过节礼”。到2004年底“失踪”前夕,11个节日(主要是中秋节和春节)共收受各乡镇、局委送的过节礼82.3万元,平均每个节日收“过节礼”至少7.5万元。

        “以礼代贿”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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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5月24日,栾蔚东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历不明一案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栾蔚东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是,栾蔚东及其辩护人都对其中的礼金性质提出异议,认为那是人情往来,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不能算是受贿。

          收受“节礼”算不算受贿?法律界目前尚有争议。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刘德法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构成受贿罪的前提,也是必备条件,就是收受人明知送钱人有明确的而不是模糊的请托事项,否则就不能以受贿罪论处。

          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委统战部原部长李铁成在担任靖宇县主要领导期间,大肆受贿“卖官”。据其交代,他受贿的途径是“六大日子”,即自己的母亲去世、自己手术住院、三个子女结婚,再加上逢年过节。在贺婚、探病、祝寿、拜年、吊唁等“人情往来”的幌子下,李铁成与行贿者完成了钱权交易。

          2006年11月29日,权倾一时的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因被指控犯有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据公诉机关调查,1993年到1998年春节,王昭耀连续多年通过妻子在家中收受一名干部“过节费”,每次少则3000元,多则1万元,然后自己帮助这名干部谋取职务晋升的便利。另一名干部先后10次给王昭耀行贿共计11.6万元,大都集中在春节和中秋节期间,同样由其妻在家中收受。

          河南省裕达律师事务所的刘节律师说,比起传统的行贿受贿,以礼代贿、以游代贿(以免费旅游为行贿手段)等新型行贿受贿方式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发现并揭露它有一定的难度。正因为如此,这种形式的受贿,对于意志不坚的官员也更具有诱惑性。【详细】

        争鸣二:“廉政台历”能否保廉?!

        江西:“廉政台历”送党员干部

          江西宜春市袁州区纪委、监察局近日将一本制作精良、图文并茂的“廉政台历”作为新年礼物,赠送给全区近800名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该台历由生动形象的廉政漫画以及古今中外寓意深刻的廉政格言、警句组合而成,紧扣反腐倡廉主题,集教育性、警示性、艺术性于一体。

          袁州区纪委、监察局向全区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赠送这本“廉政台历”,旨在“日日提醒、月月教育、年年鞭策”广大党员干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 “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详细】

        各方声音

        贪官为何像小孩一样喜欢过年?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春节腐败”屡禁不绝、愈演愈烈?从一些落马贪官的酒后“真言”和“悔过书”中,不难探寻到他们的沉沦轨迹。中国民用航空江苏管理局原局长崔学宏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最盼望的是多过几次年,我有个春节情结。过年除了收红包之外,还收了许多名烟名酒,抽不完、喝不完,就拿到民航开办的餐厅、饭店去卖,仅此一项,一个春节下来,就能收入10万元。”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在其《忏悔书》中交待说:“我在沈阳市任职的四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各级各类干部,每逢年节,大事小情,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几百万元。但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做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

          贪官们之所以对“春节”情有独钟,有的甚至恨不得一年过两个三个春节,一是认识上出了偏差,把行贿受贿当作了正常的礼尚往来。原福建省政和县县委书记丁仰宁曾就此发表过“高见”:“中国是礼仪之邦,春节收红包属于礼尚往来。送者是出于情意,收者岂能驳他们的面子?这就像小孩儿们收压岁钱一样,正常得很,不违法!”二是思想上放松了警惕。一些贪官平日里慑于法纪,不敢把手伸得太长,好不容易等来一年一度的传统大节,私欲便急速膨胀,乐而忘“廉”、心安“礼”得,结果是“钱财前门进,原则后门失”,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埋下了伏笔;三是心存侥幸,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做得隐蔽,就不会“出事”。【详细】

        过节收礼不算贿 全国人民都笑了

          河南省西华县县委原书记栾蔚东,因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被送上被告席。据调查,栾蔚东在节日中收受“节礼”达80多万元,加上因病住院、外出开会、进修学习期间收到的慰问金,礼金总额近140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40%以上。对收受“节礼”算不算受贿,目前法律界尚有争议。

          贪官受礼不算贿,那是人情往来?一个事实是,一个低保户的人情往来,大约也就是百儿八十元,断没有人给送几万几十万,如果栾蔚东退休了,还会不会有人过节跟他人情往来?谁不是冲着他的权力来的?受礼不算贿?推而广之,那贪官的节日则真就成了发财的大好时机,尽管在逢年过节时往他家里送,越多越好,别说是几百万,即便是几千万,上亿,又奈贪官何?贪官节礼不算贿,全国人民都笑了。

          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刘德法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构成受贿罪的前提,也是必备条件,就是收受人明知送钱人有明确的而不是模糊的请托事项,否则就不能以受贿罪论处。这样的话出自一个法学教授的口,简直有点让人匪夷所思了。【详细】

        年关,如何让干部把好“廉关”

          年关与廉关,向来都是一对孪生兄弟。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年关”好过,但是“廉关”却难过,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很多落马的贪官基本都有这样一个腐败的轨迹,那就是没有在“年关”把握好“廉关”,广泛接纳前来拜年送礼的“贵客”,有的已经将“年关”收受贿赂和向上行贿当成了一种习惯。“年关”差不多快成了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腐败和堕落的“鬼门关”。那么,如何才能让干部在“年关”把好“廉关”呢?

          一要及时提醒。俗话说,“防火胜于救火”。

          二要权力下移。“围着领导转,还是围着群众转”一直是考量一个干部道德素质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

          三要强化督查。一个人的自觉性是难以长久保持的。所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经常性地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中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要惩戒得体。“对犯罪分子手软,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详细】

        又有多少官员会拜倒在"敛关"裙下?

          “年年过年,年年难过。”这个反映旧中国的民间谚语,用在当今的社会现实中也并非言过其实,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政府官员就是在这里被“糖弹”击中的。究其原因,并不是年关不好过,而是这些官高位重者把年关变异成了“敛关”,自觉不自觉中拜倒在了“敛关”裙下。

          可以说现在“年关的礼钱”花样翻新:“天价年夜饭”,数万元一套“黄金书”,各种各样的红包,名目繁多的借口,搞得人头昏目眩。特别是一些想加官晋爵的人,利用“拜年”“烧香”,平常找不到理由,此时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给老人“孝顺钱”,给领导“关心钱”,给孩子“压岁钱”,而且出手不凡。加之一些人可能利用亲情友情的正常往来,把摆不到桌面上的事情摆在节日聚会的宴席上,使违反规定原则的事情打着亲情的幌子、披着合法的外衣进行,使你却之不合情,应之则不合法,进入“两难”和尴尬的被动地境。

          “令人心旌摇曳的金钱,是一沓沓送你上西天的纸钱。”这是大贪官李真领取死刑后的一句掏心窝子的话。面对日渐临近的“敛关”,不妨对某些公仆们问一声:你意识到年节对自己是一道难过的“关”了吗?你将如何度过年节收礼这一“关”呢?【详细】

        各地举措

        南宁市委书记马飚: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拜年

        换届完成 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

          去年,南宁市刚刚完成市、县(区)、乡镇三级的换届工作。马飚指出,大家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放心、让组织满意、让人民群众信任的合格的领导干部,争当廉洁勤政的表率和执政为民的模范。

        不谋私利 管好配偶等身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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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飚强调说,领导干部要确保廉洁从政,除了自身必须过硬,还必须对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此外,绝不允许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打着领导的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以及同学、朋友、同事、老乡等名义,或利用领导的影响,干预、插手、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给予提供方便纵容违法违规的人,同样坚决严肃查处。

        良好风气 要做到“十不准”

          在廉正谈话会上,马飚再次强调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十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不准违规干预和插手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买卖、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在单位私设小金库并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借用公款不还、公款私存;不准讲排场、比阔气,违反规定超标准接待、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汽车;不准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放纵、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因失职而导致在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春节临近不得用公款互相走访。【详细】

        广西廉洁令:“管手”“管口”“管钱”“管脑”

          2007年春节将要到来之际,广西自治区纪委发出了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四个严禁”,严格遵守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被追究责任。

          一要“管手”——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不准以奖金、慰问金、节日贺礼等名义和其他任何形式收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特别是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要“管口”——严禁奢侈浪费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活动。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所有机关干部和职工均不得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旅游、钓鱼或接送子女、亲属等私人活动。严禁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乱摊派、乱收费。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活动或借机敛财。

          三要“管钱”——严禁滥发钱物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严肃纪律,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违反规定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津贴补贴范围;加强对工会、福利等经费的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滥发钱物。

          四要“管脑”——严禁参与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反对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赌博、到境外赌博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详细】

        河南: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廉洁自律 严防"节日病"

          春节即将来临,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防“节日病”。

          通知指出,“双节”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借拜年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严禁公车私用。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坚决制止名目繁多、没有实效的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格控制茶话会、联欢会等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违规发放福利,严禁岁末年初突击花钱。下级单位不准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赠送任何礼品,各级领导干部对未能拒收的馈赠物品,必须按规定及时登记上交。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并借机敛财。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坚决禁止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加重农民负担活动。妥善解决征收征用土地和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下岗职工安置不当等问题。认真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违反通知精神的各种违纪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