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整体水平,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省治贿办近期组织人员赴香港、澳门,重点学习考察两地治理商业贿赂,以及市场信用建设工作的做法及经验。根据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摘登如下,供各地学习借鉴。
一、香港、澳门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做法
(一)培育诚信理念,加强道德建设。香港、澳门廉政公署高度重视诚信廉洁教育,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诚信教育体系。一是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香港把对公务员的诚信管理作为预防贪污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公务员职务层次分别开展不同类型的诚信与风险教育,建立诚信管理网络机制,推行“公务员廉洁守正计划”,定期进行诚信培训,树立公务员的诚信意识,同时,还对公务员诚信问题进行问责。澳门廉署制定《公务采购程序指引》、《公务人员廉洁操守指引》以及《公共部门及机构廉洁守则制作建议》等制度,加强公职人员教育。二是注重加强企业领导诚信教育。香港廉政公署在企业中推行“卓越领导、诚信为纲”的诚信领导计划,举办董事论坛,探讨公司董事面对的诚信挑战,分享实践诚信管治和领导的心得。三是重视青少年诚信防贪教育。澳门廉政公署为小学免费提供《诚实和廉洁》教材,在社区开辟“廉政乐园”,设有教室、小剧场,还专办了《澳门廉政》刊物,注重廉政文化品位和传播。香港廉政公署让市民尤其是儿童及青少年通过电脑游戏和廉署网站,轻松接触倡廉信息;可以随时登记为廉署网友,紧贴廉署最新消息,和廉署一起携手向前。四是与行业协会开展密切合作,长远推广商业道德。香港廉署道德发展中心积极和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工业总会等六大商会沟通合作,在各行业中进行商业道德教育,树立企业诚信形象。同时,香港廉政公署结合企业实际,为企业提供防贪服务。目前,香港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700多家接受了廉署的防贪服务。
(二)健全各项制度,更加注重预防。香港先后颁布了《防止贿赂条例》、《廉政公署条例》、《防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等特别法例,对政府人员的行为进行全面详细的规范,对廉政公署的权力进行明确界定,对贪污受贿行为提出科学的范围;制定一些其他的法令,明确政府各部门以及公营机构反商业贿赂工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香港廉署在享有广泛的法定调查权的同时,工作受贪污问题咨询、审查贪污举报咨询、防止贪污咨询和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四个独立委员会监察,保证其权力不被滥用。由行政长官委任成立独立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专门接受、审查并处理公众对廉署人员的投诉。澳门地区1998年通过的《阳光法》,明确公职人员要如实申报财产及收益状况;今年实施《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将私营机构的贿赂行为纳入法律监管。此外,香港廉署在全球率先提出“预防胜于治疗”的治本理念,主动协助政府部门在系统上堵塞贪污漏洞,及时对政府拟制订的法律或政策的必要性、合理性、缜密性、程序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引导企业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堵塞贪污漏洞。
(三)注重案件查处,发挥威慑作用。香港廉署成立36年来,在打击商业贿赂案件方面铁面无私、不遗余力,调查案件超过7万件。最近几年针对私营机构和企业的举报已超过年度举报总数的70%。香港廉署查处私人领域贿赂案件,一是注重查处公共建筑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1998~2000年的三年间,共检控142宗建筑领域贪污和诈骗案,并为此后这一领域在设计、招标、建设及监管等环节立下了规矩,杜绝了建筑领域贪腐问题的大规模集中爆发。二是严查商业回扣案件。香港廉署持续向侵犯公众利益的商业“潜规则”开刀,严查商业回扣行为,先后查处了“联交所新股上市案”、“谢瑞麟回扣案”等知名案件。通过查处商业回扣案件,香港的商业潜规则日趋减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得以重塑。澳门廉署查处了欧文龙贪污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提升了澳门廉署的知名度。
(四)加强交流沟通,广泛开展国际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跨国境商业贿赂犯罪日益突出。两地区高度重视反商业贿赂国际合作。一是注重与国际刑警组织、透明国际等国际组织的联系合作。香港、澳门廉署积极和国际刑警组织配合合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和其他国家地区的反贪机构加强联系,定期派员赴境外培训,健全外逃人员追逃机制。二是加强与内地的合作。1987年,香港廉政公署与广东省检察院建立执法合作机制,明确合作关系、范围和程序,取得明显成效。1995年开始,广东省检察院与澳门反贪部门建立了类似的执法合作机制。澳门司法警察局还积极邀请公安部、刑警学院专家为他们授课,派员到公安部有关部门跟班学习。三是召开国际研讨会,探讨反商业贿赂新思路。香港廉政公署先后召开“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研讨会”、“金融管治诚信建设三地专题研讨会”等会议,研究探讨反贪新动向,提出解决问题新策略。
二、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目前,我们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非公领域预防商业贿赂工作,而非公领域恰恰是产生商业贿赂的重要根源。“治贿办”作为临时机构无法承担长期的工作任务。可以借鉴香港廉署所采取的惩处、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肃贪策略,成立省预防腐败局,将教育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内容纳入预防腐败局的工作职责范围,改变现有临时性的多方共同参与实则无人抓落实的局面。
二是大力加强企业诚信教育。在企业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创建活动,加大信用宣传和教育,共建市场信用。借助媒体开展主题展览、专题访谈、制作公益广告等各类诚信宣传活动,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继续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信得过”、“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纳税日”等诚信主题活动,打造一批诚信品牌,扩大市场诚信建设的社会影响。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规约,强化管理监督,赋予行业协会强有力的业内处罚权,发挥行业的自我净化作用。开展试点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应有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社会各行业诚实守信。
三是进一步建立以制度为保障的治贿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要素市场领域体制机制“二次创新”,努力从制度上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堵住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上的漏洞。把防治商业贿赂的要求融入制度建设之中,逐步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尽快出台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着手制定我省《征信管理办法》及《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应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为平台,打造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文化,推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有效的合规检查制度,对企业内部资金的使用进行真实性、实地性调查,增强企业对商业贿赂的免疫力。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形成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有效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起全省统一、规范的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市场诚信记录联网,以及省直部门之间、省与各地级以上市之间的互通互联。加强个人及企业的信用信息采集,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五是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特别是窝案、串案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为市场诚信建设提供警示教育。特别是继续加大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食品药品购销以及金融等重点领域和方面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切实增强办案效果。确定一批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全程跟踪、及时指导、限时办结。公开曝光一批典型商业贿赂案件,震慑商业贿赂违法犯罪。
六是加强和港澳合作。建立经常性的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机制,共享反商业贿赂经验,及时通报反商业贿赂情况。积极派员学习港澳地区反商业贿赂专业知识和技能,邀请港澳地区有关人士座谈,增进了解,扩大合作。建立情报共享机制,积极和香港、澳门廉署沟通,将有关商业贿赂查处及预防情报进行共享。建立定期互访机制,交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经验,研究商业贿赂新动向。建立舆情信息互相收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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