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谈话,我还是第一次。谈之前真有些紧张,但是谈的过程中,我讲清楚了一些事实,也认识到了有些小节确实没有注意,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很受教育,触动很大,回去之后我会认真反思、及时整改”,上海市松江区一名委办局“一把手”在谈话结束时这样说到。这是该区今年开展“面对面”廉政约谈的一个缩影。
发现干部身上有小问题,怎么防止“未病”变成“已病”,松江区纪委在注重问题线索排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面对面”廉政约谈制度,以此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重要途径。通过谈话函询、调查沟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引以为戒,主动纠正错误或解决问题,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今年以来,该区已谈话函询处理信访问题62件,提醒谈话96人次,诫勉谈话51人次。
什么样的问题需要被约谈,该区从问题来源和性质进行了区分,一是对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或反映事项笼统,线索不清,需要向本人直接了解情况的,或信访反映较多、群众意见相对集中、需要向本人提醒的,进行信访谈话或书面函询;二是对信访谈话函询后,初核发现党员干部有尚未构成违纪行为或违纪行为显着轻微的,或与正确履行职权可能存在关联问题的,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
对于由谁来谈、如何谈、何时谈,该区规定涉及正处级领导干部(含调研员)的,由区纪委或区委组织部(即信访件承办单位)领导负责谈话;涉及副处级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的,由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责谈话,并根据问题内容,由区纪委或区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同时对谈话准备、时间、审批、书面说明、归档等流程提出要求。
为了提高约谈实效,该区注重前后对表,一旦调查结果与之前的谈话函询结果不符的,明确对相关人员从严处理。为了防止“案结事未了”情况发生,同时要求对干部整改承诺进行跟踪,将责任压实压紧,对未限期整改的问题揪住不放,直到彻底处置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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