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方松街道纪工委组织开展了年中专项督查工作,主要检查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在检查中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精心准备,有序部署。在督查工作开始前,纪工委书记虞玲对由全体纪工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组成的督查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了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节点、注意事项等。
二、领导带队,实地检查。此次督查共涉及18个单位和部门,由街道党政班子领导带队,分成五个小组,每个组检查3-5个单位,通过翻阅单位账册、“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等方式,查看各单位在2017年上半年执行“八项规定”情况,并在检查完毕后对每个单位形成一份检查报告。
三、突出重点,全面覆盖。此次检查重点查看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企业业务接待情况、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并对发票报销凭证是否齐全、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是否合规、有无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不遗漏。
四、规范制度,及时整改。针对检查出来的报销凭证欠缺、企业业务招待未写明陪同人员等情况,及时要求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对于企业业务招待标准不统一,集体企业无招待费使用参照依据的现状,街道制定出台了《松江区方松街道国有(集体)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规范经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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