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区法院组织对院各部门有关审判(执行)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在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四项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要求政治部认真落实院中心组学习和全院学习日、党员活动日制度,牵头组织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把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规范诉讼程序、提高化解涉案纠纷和胜任岗位能力列入年内培训的内容,努力取得实效。
二、制定、完善并落实有关制度措施。拟制定《公告送达、缺席裁判若干规范意见》、《裁判文书校对办法》。进一步完善诉讼文书送达机制,提高诉讼文书送达率。进一步落实合议庭工作规则、落实信访信息输入规则,强化信访、案件处置信息及时上报沟通,落实审理程序转换、执行款发放、车辆使用管理审批手续。
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要求院、庭长参加合议庭对重大、疑难案件、矛盾激化案件的评议,及时掌握案件动态情况,并适当增加窗口接待次数,进一步做好涉案信访工作。要求各业务庭进一步加强对案件排期流程、质量效率的动态管理,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易激化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和总结积累。要求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案庭要加强对案件流程、信访信息输入的监控力度;审监庭要加大对案件质量、裁判检查通报力度;纪检监察室要加强作风纪律检查,增强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办公室、法警大队等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制度的检查落实,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四、加强全院干警的执行力建设。引导全院干警增强按岗位职责要求、按制度办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执行力建设,确定的事项抓落实,紧扣的任务抓聚焦,看准的问题抓突破,进一步细化管理,敢抓善管,不断推进制度管理和队伍建设。 (区法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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