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地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严格规范土地管理,积极实施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明确职责范围。各房地所对所辖行政村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各种土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处理,并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和已形成土地违法事实的,及时报告有行政处罚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二是实行分片包干、动态巡查。承担巡查任务的人员,明确划分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巡查人员在巡查工作中,根据土地违法行为在地域、时段上的规律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动态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违法用地发现率要做到100%,并及时上报区房地局。同时,建立了土地执法巡查信息数据库和完备的巡查台帐,并制作相应的规范化文书格式,对每次巡查情况作详实记录,每月5日前将月报表上报区房地局执法科。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通过来信来访等获得信息,依法核查处理。实行建设用地的跟踪检查,监控批前、批中、批后的用地情况,防止谎报瞒报、少批多占、非法转让交易、转变土地用途性质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是建立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奖惩。把所辖区域的违法用地发现率和报告率作为所在地房地所年终考核指标,并与奖金挂钩。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人员进行惩戒。区房地局考核小组根据市房地局执法总队巡查情况和卫星遥感核查情况对各房地所巡查情况进行考核。(区房地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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