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分权制约,从制度上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推进了司法公正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由立案庭负责对各类案件实行排期开庭,开庭信息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杜绝抽屉案等久拖不决现象。二是实行立案、审理、执行、审监四分离制度,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等权力分别由立案庭、各审判业务庭、执行庭、审监庭等不同业务庭行使。三是将鉴定、审计、评估等审判辅助工作从各审判业务庭分离出来,统一由立案庭负责,防止暗箱操作。四是加大内部案件检查力度。由审监庭负责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列入法官考核内容。五是实行月、季度通报制度,加强了平时的检查考核。2006年,该院审结各类案件近12000件,结案再创历史新高,但没有发现一起法官利用审判权或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事件,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廉政建设。(法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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