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洞泾镇从完善机制制度入手,切实加强了财务管理。
1、完善有关规定,规范补贴发放。根据洞泾实际,出台了《关于完善集体单位发放工资外各类补贴的规定》,严禁违反规定设立各种名目的津贴、补贴、奖金及发放实物,规定各单位各部门发放各类补贴和实物的费用每人每年不得超过4200元。同时,按照“年终考核计酬,年内按月预发”的办法,对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的预发报酬进行调整,避免不平衡现象,调动工作积极性。
2、严控招待费用,节约财务支出。一是科学定额。各单位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用实行年度定额包干,一般定点在镇机关食堂招待。二是完备手续。机关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用,须由经办人、部门领导、分管领导逐级签字后方可报销,各基层单位业务招待费须由经办人、党政两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以加强相互制约和监督。三是超支滚扣。年内业务招待费用超出定额的部分,机关各部门从来年额定费用中扣除,各基层单位按超出比例从党政主要领导的年终奖金中扣除。
3、实行适度轮岗,推进会计委派。规定镇会计服务所7名委派会计每三年轮岗一次,避免因在同一单位时间长久出现违规现象。会计报酬由服务所统一发放,与被委派单位脱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