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巴中市中级法院对巴中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霄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霄有期徒刑11年,没收已退缴的赃款30万元上缴国库,并继续追缴非法所得赃款45.6万元。
来源:华西都市报、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