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办外资中心主任张孟堂因受贿罪被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7年9月,张孟堂当上了新疆塔城地区扶贫办主任,上任后第二年,便有人开始找他“帮忙”。因申报蔬菜大棚基地建设资金项目,塔城地区绿源农副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牛宝江找到张孟堂“协调”,承诺项目成了就会给其“赞助”18万元。果然,36万元项目资金到手后,牛宝江按约定将18万元存入了张孟堂的账户。
张孟堂将其中的49970元用于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福利,剩下的钱则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后张孟堂调至自治区扶贫办,任外资中心主任。
2011年7月,张孟堂因群众举报落马,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5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2月5日,乌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孟堂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8万元,并将其中的130030元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其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中国反腐倡廉网
菠菜365定位_APPBET365_正版约彩365软件 |